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通化市中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吉林省鑫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通化市滨江东路泰和乾元小区1-13号门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1.项目编号: JLXRC-20250 227
2.项目名称: 通化市中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次)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人民币45万元
5.最高限价: 人民币45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通化市中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次) |
1 |
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7.合同履行期 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
8.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9 . 本项目 不 接受合同分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2.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 3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4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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