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洗选车间增加高厂用变压器项目
2.数量、规模:
具体详见附件1洗选车间增加高厂用变压器项目采购技术要求。
3.主要技术、质量及产品、安装要求:
3.1 35kV高厂变及附属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采用采购-安装总承包方式,包括:供货、包装运输、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交付生产、保修、培训、备件,保证系统的规范性、完整性。
3.2新增一台容量为20MVA的节能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3.3 35kV高厂变的高压侧,采用ZA-YJV22-35kV,3×240规格的高压电缆连接至青南变的35kV配电室的备用开关柜。
3.4 35kV高厂变的低压侧,选用ZA-YJV-10kV,1×500规格的电缆接入到洗选车间的6kV进线柜中。
3.5新上一套高厂变保护测控屏柜,布置在青南变35kV配电楼继保室备用位置。该屏柜配置差动保护、高后备保护、低后备保护、非电量保护、测控、绕组及变压器油温显仪、档位控制器等多项功能。
3.6新安装的高厂变保护测控系统等须接入到青南变现有的电气监控系统,并将数据传输给智能供配电系统、公司MES系统、微机五防装置中,以便进行实时监控,同时需要对电气监控系统画面、智能供配电系统画面、公司MES系统画面、微机五防装置画面进行相应的扩充。并确保其与各系统进行有效的通信,以实现数据的准确采集和画面的及时调整。
3.7新增洗选车间至青南变35kV配电楼高压电缆及控制电缆桥架,同时,对现有的管廊进行详细的核实与必要的加固处理,以确保其承载能力。此外,还需增设跨马路支架,用于安装电缆桥架。
3.8 变压器具备符合GB 20052-2024新国标规定《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能效标准,取得国家认定的二级及以上能效标识。
3.9 变压器制造商为原厂家,不得贴牌和代工。
3.10在洗选车间新安装一台35kV的高厂变的电气系统及土建的勘探、设计由招标方负责;变压器基础土建施工由招标方负责。
3.11施工方项目设置专职安全员,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项目技术方案,方案中应有安全措施及专项方案。落实项目责任人和现场专职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12投标方在投标前,须到现场实际勘查。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交货时间:投标时须注明最短项目完成期限。
4.2交货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洗选车间及热电厂青南变电站。
4.3最长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投标人可以承诺更短的交货期)。
5.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2设备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应认证材料)
5.3中间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项目授权书。
5.4投标方应提供声明函,投标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流入黑名单,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5.5安装单位具有国家或行业下发的施工资质、安全许可证和业绩证明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并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组织施工、验收。要求安装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提供安装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许可证和相应安装业绩证明。)
6.付款方式:
自项目全部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或最后一批设备到招标方6个月(以时间先到为准),招标方财务部收到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支付总合同含税价的90%(扣除预付款比例、银行承兑汇票);质量保证金为总合同价的10%,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银行承兑汇票)。
7.双方职责:
7.1招标方负责提供现场照明、施工电源,招标方负责现场清理至施工合理要求。
7.2投标方应提供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投标方需提供详细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并按双方最终确定改造方案实施。投标方对项目在投标时做出质量和技术指标的承诺。中标方安装完成应提供相关检验材料及证明。施工前须办理开工报告,并交纳安全保证金。
7.3中标方实行项目采购安装包干总价方式。
7.4施工方自备所有施工工具。
7.5运输费用、起重作业、脚手架、食宿等由施工方负责。
7.6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由招标方指定人员确认前道工序合格后方可施工。
7.7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期确保招标方设备的安全,若施工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施工方应负责赔偿损失。为保证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专职安全员均应到场,并尽职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7.8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的物品应堆放在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7.9施工方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现场整洁。
8.安全责任:
8.1投标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福建省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中关于安全、劳保、防疫、卫生的条例。
8.2投标方必须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损失预防的程序负责,投标方施工前必须签署安全协议书。
8.3招标方所支付管理费中已包含安全管理费用,投标方应根据有关劳保规定发给其所属人员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安全。
8.4投标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投标方应承担该项目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8.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招标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招标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9.违约责任:
9.1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完整项目交付招标方使用的,延期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招标方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如果超过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合同,剩余款项将不予支付,并有权向中标方追溯相关损失。
9.2中标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不能满足二级能效最新标准、变压器额定容量不能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应向招标方支付相当于货物金额3倍违约金。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鉴定费)均由违约方承担,其它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10.验收条款:项目按照国家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11.质量保证期:
11.1为设备全部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或最后一批设备到招标方30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投标方可承诺更长质保期)。
11.2在质量保证期内运行中发生问题,中标方应及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质量保证期内非招标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中标方负责无偿返修,中标方未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返修,招标方有权选择其它供应商进行返修,返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2.知识产权:
如果招标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中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应以招标方名义并在招标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中标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招标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中标方承担。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3.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3.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报价规定:
14.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14.2报价为投标总价,含采购、安装及运输等一切费用。
14.3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15.评标办法:
1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5.2评分项目: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评议办法 |
1 | 投标评审价 | 50分 | 当AG>1.1AD时,F=50-(A- AD)÷(AG- AD)×6 当AG≤1.1AD时,F=50-(A- AD)÷AD×30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为投标评审价; AG为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最低投标评审价; |
2 | 技术评审 | 35分 | 1.制造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认证、研发能力、制造能力、质量控制和检验实力:5分; 2.技术参数、性能水平:7分; 3.制造材料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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