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铝板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铝板带加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屋顶总面积约67000平方米
(4)最高限价:本项目综合单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 2.5 元/瓦。
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
(2)本项目为福建省南铝板带加工有限公司厂房屋面光伏发电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完成厂房屋面光伏系统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含且不限于配套光伏组件、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开关柜、保护设备、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消防系统设备、配电装置设备、监控(监测)系统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施工(包括预装式箱变设备基础以及屋面四周临边安全护栏)、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安装,调试、并 负责项目并网接入设计,满足当地电力公司相关要求并通过验收,协助招标人办理并取得项目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并网验收等项目涉及的审批手续以及项目所需的各种试验、检验、测试、考核、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全过程的工作,提供并网发电验收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的财产保险(指光伏发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台风、火灾、雷击 、冰雹等灾害。为确保厂房结构的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在考虑安装光伏板时,厂房屋面只允许增加0.15KN/m²的最大荷载。超过0.15KN/m²将不被接受。
(3)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电力公司批复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满足电能质量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试自动化、电能计量、电能质量在线监测及通信要求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设备选型要满足涉网及招标人要求。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同时,符合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以及DL最新版本的标准,提供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还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及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6)本工程整体质保期为2年;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少于12年;主材及设备需满足国家标准;系统综合转换效率不小于8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设计单位;
(2)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3.本项目 不得 转包和分包。
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
5.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单位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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