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平台建设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平台建设部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投标人需提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5]-1313号
2.项目编号: QCJC2025022
3.项目名称:蕲春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平台建设部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约2166.384614万元
6.最高限价: 约2166.384614万元
7.采购需求:蕲春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平台建设部分),具体详见清单及采购内容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全部软件系统、设备的交付、安装和调试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免费维护期。
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专业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和技术支持;
(2)投标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3)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公司投标必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总公司下仅允许一个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的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2日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 17 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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