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温州市交运集团物流园区15号楼配电房增容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新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费用约 120 万元。
建设地点:温州交运集团物流园区15号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配电房设备及基础、电线、电缆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施工总工期: 45 日历天(含调试及通过验收)。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1)、(2)、(3)点。(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过渡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规定执行)(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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