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语音智能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C11-F301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备注 |
一 | 某语音智能处理系统 |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 项 | 1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软件开发与部署上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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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224.86万元,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十)报价供应商应承诺谈判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报价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追缴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十一)报价供应商参加此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09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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