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庄镇泰山人家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省庄路、兴庆路、玉泉街、玉泉南街)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GC-20251030-01-02
2.1.1第二标段:省庄镇泰山人家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省庄路、兴庆路)
2.2建设地点:博阳路以东,芝田河路以西,环山路以南,御道大街以北。
2.3建设规模:新建兴庆路:北起玉泉街,向南经玉泉南街,南至御道大街,总长约568.98米,红线宽15米,城市支路。省庄路:西起博阳路,向东转而向南经玉泉街、玉泉南街,南至御道大街,总长约1128.75米,红线宽15米,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市政道路、交通、桥涵、雨水、污水、照明、电力土建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建设部令第2号的相关要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保修(参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二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本项目的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可为同一套项目管理人员),当同一单位同时在本项目两个标段排名均第一时,由招标人确定该单位所中标段。
2.8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077.301711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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